FDS 管理員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 FDS 管理員/委員會成員能充分發揮主管理職能作用,確保組織健康有序地發展,特制訂此條例

這一版條例的要求確實可能嚴格(甚至近似嚴苛),但是其必要性存在

第二條

所有的 FDS 管理組成員應當遵守本規則,以及其附屬規則

FDS 管理組包括區域管理以上的職位

第三條

FDS 管理是一項「業餘工作」。在可以預見的未來該工作有可以轉為全職的可能性

雖然會佔用大量的時間,但是不可否認的是,FDS 管理仍然無法帶來能「養活自己」的收益。因此,在此希望各位管理組成員平衡自己的現實生活與組織管理。在出現日常生活無法給出管理時間時,我們鼓勵管理員暫時辭去管理員職務,留檔並且保留自主退位的前管理身份。不用擔心,在重新擁有足夠時間進行管理之後可以直接憑藉該身份重新上任

第四條

目前,FDS 正在籌備進行商業化,因此在之後不排除可能轉到全職或者兼職的可能性

因此建議在現在進行思考兩個問題:在商業化之後能否接受一週 9 小時 + 弱盈利的模式;能否接受全職參與小組 + 已經達成盈利狀態

第二章:管理員的責任

第五條

FDS 管理員在擁有高身份的時候同時保存較低的身份

例如 StarFall 大區管理員助理升級到管理員助理的時候,應當保留原來 StarFall 大區管理助理之職位

當管理員晉升或臨時承擔更高職位時,原職位的工作量會相應減少,應當將更多精力投入到更高的職位上。但仍需保持對原職位事務的基本了解和必要參與

第六條

管理員之間應當互相保持良好的信任關係,管理群內應當由一定的人文關懷,不能總是就事論事

管理員群組之內應當互相信任,管理群內應當互相幫助、照顧

第七條

管理員助理只可以升級為上一級的管理員助理。管理員只可以升級為上一級管理員

7.1 管理員與管理員助理的職位性質

管理員與管理員助理在職責範圍、投票權重等方面基本相同。如遇爭議管理員助理的權力略低於管理員。兩者的區別在於工作風格偏好:

  • 管理員:傾向於獨立主導工作、獨當一面
  • 管理員助理:傾向於協作輔助、團隊配合

成員可以根據自身工作風格偏好選擇對應職位類型。職位類型的調整必須經過一致同意(支持權重達到 76% 以上),且每位成員兩年內最多調整一次

第八條

在線時長要求

8.1 大區管理至少每 72 小時上線一次 8.2 全局管理至少每 36 小時上線一次 8.3 如果出現特殊情況短時間內(7 天內)無法上線,應當在管理組群聊中報備(特別針對委員會成員)

第九條

管理員應當準時出席

管理員應當出席在管理組內明確說明的會議。例如週例會。預定應當出席的事物如果無法出席或者需要遲到 30 分鐘以上或者需要遲到預定時間的 50% 以上,應當在事件前一天的 29:59 聲明。如果前一天的 29:59 距離預定事件發生不足 12 小時的,應當提前 12 小時聲明

第十條

管理員應當誠信聲明

管理員應當誠實的在群內聲明工作內容

第十一條

管理員應當做好保密工作

管理員應當保密群內消息。除非獲得一致同意(支持權重達到 76% 以上,計算方式參照 4.2.2 條)消息應當被公佈,否則所有管理組內部消息均不可對外公佈

第三章:管理員任免

第十二條

管理員每一次晉升時,將先獲得該身份的實習管理,時間長度一個月

委員會應當設置最多三個職位。實習管理晉升需要至少兩名委員會成員同意 + 實習導師同意即可晉升為管理員

第十三條

全局管理及以上職位在辭職/暫時請假時需要找到接班人/暫時頂替者

如果無法找到接班人,由下一等級的管理員助理臨時出任該職位,直到找到新的正式負責人。根據 2.3 條規定,管理員助理只能晉升為上一級管理員助理,因此該臨時出任者不會因此成為正式管理員。當新的正式管理員到任後,該臨時出任者保留臨時期間獲得的更高等級管理員助理職位,以輔助新管理員工作

第十四條

全局管理員、委員會成員應當將 FDS 管理職責的優先級提高到其他組織的職位之上

第十五條:違規處理機制

15.1 定義:

  • 半數同意:支持權重達到 51% 以上(計算方式參照 4.2.2 條)
  • 一致同意:支持權重達到 76% 以上(計算方式參照 4.2.2 條)

15.2 違規處理規則:

  • 多次遲到或缺席:一個月內遲到或缺席五次以上(未按 2.5 條規定提前聲明的),經一致同意可以剝奪管理員職位
  • 失聯:連續一週(7 天)無回應且未按 2.4.3 條事先聲明的,經半數同意可以移除管理員職位
  • 洩密:違反 2.7 條保密規定的,立即移除管理員職位,且一年之內不允許重新加入管理組。洩密行為的判定參見憲章第 23 條(組織安全相關條款)

第十六條

任何的管理員任免應當在每週管理組信息互通中進行

第四章:議事制度

第十七條:每週管理組信息互通

每週日晚上 20 點整會以線上的方式進行大約 1 刻鐘的信息互通以便於管理。收到邀請的大區管理員以及全局管理員、委員會成員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不應當不來

第十八條:全局事務決策規則

全局事務指涉及整個 FDS 組織的重大決策、跨區域政策、組織架構調整等事項。

18.1 投票權重設置:

  • 每一位委員會成員擁有 1 票,權重為 3
  • 每一位全局管理員(助理)/大區管理(助理)擁有 1 票,權重為 2
  • 當小組重新發揮作用時,每個小組作為整體擁有 3 票,每票權重為 3(屆時將取消大區管理的投票權,將權力併入小組)

18.2 決策通過標準:

  • 計算總權重:所有投票者的權重之和(棄權票不計入總權重,未到場視為棄權)
  • 計算支持權重:投贊成票者的權重之和
  • 支持率 = 支持權重 ÷ 總權重 × 100%
  • 當支持率 ≥ 50% 時,該決策通過
  • 特殊情況:如果棄權票權重超過全體管理組權重的 50%,該事項將交由委員會及全局管理(助理)決定

第十九條:組內事務決策規則

組內事務指單個小組/企劃內部的具體事項,不涉及其他小組或全局政策。

鑑於現在 FDS 小組功能幾乎不存在,組內事務決策的具體規則暫不制定,待小組重新發揮實際作用後再行討論制定

第二十條:榮譽職位

每年冬季管理組內部提名一位藝術家(在企劃方面做出巨大貢獻的成員)以及一位榮譽管理(在管理方面做出巨大貢獻的)

第五章:管理組清單

第二十一條

全局管理

@Jiuyuan @JerrySu

管理員助理

@我是 redstone

大區管理

@Xavier @JellyFish_CCCP

大區管理助理

第二十二條

榮譽管理 & 藝術家

年份獲獎者
2022 藝術家@堃太
2023 藝術家@Jiuyuan
2023 榮譽管理@PingRB
2024/2025沒有投票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當翻譯版本衝突時,以簡體中文版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將可以在 FDS 官網查看 https://doc.fds.moe/policies/admin

本條例如有更新,請在該網址查看

條例更新將在生效前至少 14 日公佈於該網頁,並通過 MyFDS 系統郵件等方式通知已註冊的成員

本條例自 2025 年 11 月 01 日起生效

FDS 製作委員會,202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