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FDS 版权规定

第十一条

参与制作版本指的是在这一个版本的上一个版本到这一个版本之间,存在有效的操作记录的。例如 A 在 12 月 5 日、 12 月 13 日对作品进行了有效操作。假设该作品在 12 月 7 日、 12 月 10 日以及 12 月 15 日存在不同的版本,那么 12 月 7 日、 12 月 15 日的版本是 A 的参与制作版本;在 12 月 10 日的版本则不是 A 的参与制作版本

第十二条

分离著作权指的是大于等于一人同时获得一份作品的不同拷贝的著作权,虽然内容相同但是视作两个不同的作品处理。无法互相干涉

第十三条

在企划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之下你拥有你制作的内容的分离著作权 对于你的参与制作版本,你拥有其所有内容的非商业使用权以及展示权;除非有特殊规定说明 对于你管辖的地块,你拥有分离著作权

第十四条

成员应当确保在创作时贡献的内容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必须标注所有内容出处。如果侵犯著作权贡献者应当为其负责

第十五条

在企划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以该企划的规定为准